我即便丟了名字,也依舊是 鄧!紫!棋!


6月
07
2022

2019年4月9日 | 路牌→新浪微博 @潮音樂

時針一直倒數著

我們剩下的快樂

——鄧紫棋《倒數》

3月7日,一份「嚴正聲明」把鄧紫棋和經紀公司蜂鳥音樂推到熱搜,十個小時後,蜂鳥音樂公司官微立即回複一條「聲明」,但少了「嚴正」兩個字,是忘記,還是的確沒那麼「正」呢?

至少看起來沒經過二次修改,這也大概能猜到蜂鳥公司的「措手不及」

蜂鳥音樂第一次回複博文 無對齊,無分段Photo BY Web

昨天,蜂鳥公司又寫了一封「千字文」,又一次把這樁糾紛推上了熱點。

大概意思就是:

你們粉絲別被你們的偶像帶偏了,我們是一家很好的公司,不信公堂見。

一方喊話

一方撇清

十二年的攜手

看樣子,終於走到了十字路口。

既然走了司法程序,我也不站隊了,兩邊所說的事情,就目前來看,都是你否定我,我再否定你,像我一樣在內的眾多吃瓜群眾只能看看甲方辯友,再看看乙方辯友,這邊鼓鼓掌,那邊點點頭,畢竟說到底,我們都是局外人。

但我唯一可以表達的態度是:

鄧紫棋,

她的歌很好聽。

蜂鳥公司,

我沒去過。

因此,不如我們探討一些其他問題。

01 名字 |

出門在外,口袋裏可以不裝現金,但是不管大官小官,只要當你右手伸進上衣內部口袋,掏出一張自己親手設計的名片時,倍兒有面子。在這方寸之間讓別人記住自己,姓名也一定是整張卡片上最醒目的字眼,大號,加粗。

總之一定要看清楚我的名字,它很重要。

名片,的確是讓對方了解自己最快的方式,姓名,職位,電話一目了然。當然,這也是我等普通人的基本操作,對於星光熠熠的大人物來說,其本身就是一張行走的名片,甚至僅曝出一位明星的姓名,就足以吸引大批粉絲前來觀看,雖然可能就出現幾秒鐘,只唱一首歌,但粉絲對此依舊買張,就為了這個「名字」

娛樂圈一直流傳著“要想紅,就改名”的說法,不乏眾多明星以「藝名」出道,如劉福榮改名劉德華,張發宗改名張國榮,李振藩改名李小龍,王大為改名王傑,的確後來的演藝道路順風順水,每個人也紅遍大江南北,你也不得不好奇其中存在的神秘關系。

試想一下,明天德雲社出演的演員有張雷、孟祥輝和嶽龍剛,除了會說一句“假的!”還會有人去看嗎?

現在的歌手、演員如果沒有個藝名都不好意思出道,從中文到外文一應俱全,其中就包括現在處於風口浪尖的鄧紫棋

鄧紫棋和他的標志G.E.M. Photo BY Web

鄧紫棋原名鄧詩穎(個人認為原名就非常好聽!),這樣富有仙氣的名字當初改名紫棋,按照官方的說法是公司出於對自己的一種保護,這樣鄧紫棋就可以分開兩個角色,兩個身份,這樣鄧紫棋也會比較舒服,假設用鄧詩穎這個名字去當歌手,如果去趟醫院,醫生喊到鄧詩穎所以人就知道自己在哪了,有兩個名字的話會起到保護作用。

我..(*&%……¥#*……)

也許這個初衷時善意的,但現在回頭看到蜂鳥公司偷偷注冊“G.E.M.”和“鄧紫棋”商標的行為,不免懷疑這個初衷早就“另有它意”吧。

像我這種無聊的人順便查了一下法律上對於姓名的權利規範,了解一下藝名真的可以讓公司隨意注冊嗎:

姓名權是公民依法享有的決定、使用、改變自己姓名的權利。《民法通則》規定,公民享有姓名權,有權決定、使用和依照規定改變自己的姓名,禁止他人乾涉、盜用、冒用。法學理論通說認為,姓名,不僅包括正式的登記姓名,而且也包括筆名、藝名、別號等。

可見,藝名也屬於公民姓名權的範圍,只要這個名字能夠與本人形成一一對應的關系,就歸屬於本人,本人就有禁止他人乾涉、盜用和冒用的權利。

如果鄧紫棋就此在法律上尋求支持,勝算還是比較大的。

而之後所謂的歌曲版權、不能再唱這些歌曲的問題自然就迎刃而解了。

這裏潮哥不禁感歎,在這個紛繁擾亂的世界上,我們都是坐在屏幕的這邊,看著屏幕那邊的陌生人,你我相對其實都是虛擬的,都是假的。我們也喜歡有一個自己的藝名,出於保護,出於壓力,我們都躲在了這個「假名字」的背後,用另外一個自己去面對世界。

就如你看到的是「潮哥」寫的文字,我看到的是你們一個個昵稱在閱讀的樣子。面對信息竊取、言論責任等,我們都是膽小的,我們都是一樣的。

但是如果遇到自己權利被侵犯的時候,我們也要站出來洗刷自己的羽翼,即使它「虛假」,可依然另一個我自己。

02 這本就是一場交易 |

個人在資本面前顯得尤為渺小,甚至如被拴上線繩的人偶一般。在社會資源被壟斷的情況下,無論是音樂,或是電影,或是其他行業,再想像上世紀一樣,一個人闖天涯,已不再現實,若不將自己的鋒芒收緊一點,輕者雪藏幾年再放出來,重者直接封殺,再無天日。

看到鄧紫棋長文中表達的想通過溝通和平解決,也時如此天真,殊不知,,當她走向所謂的「談判桌」時,注定是以失敗告終。

如今,攜手走過12年的「夥伴」走在了十字路口,也並非意外,畢竟藝人和經紀公司只是合作關系:

你聽我的,我讓你紅,一起賺錢;

你不聽我的,我讓你完,都沒錢賺。

其本質,就是一場交易,而且資本社會裏,也沒人相信眼淚。

鄧紫棋Photo BY Web

就如昨日長推文中提到的Kesha,如日中天的“錢婆”看似風光靚麗,但也受困於索尼音樂公司的經紀人控制,甚至被強奸,被虐待數年,但由於證據不足,官司失敗後,還要繼續履行兩年的合同,而她被雪藏的命運也是大家心知肚明的。

可想而知,這樣紅遍全球的歌手也無法掌握自己的演藝道路,只竟然也是說是群體,因為她個人所面對的是強大的資本。

當每一個藝人在出道時簽下自己名字時,我想都是以“感謝這個平台”的心,期待自己可以在夢想的道路上展翅高飛般確定這份協議,且用好的作品回饋歌迷,用好的收入回報公司。

然而,以我這般淺薄的認識來看,資本方可能並非會如藝人這樣想,「合作」在這裏只是兩個漢字而已,既然簽了字,聽我的就好了,粉絲嚴眼中的偶像,在這裏,充其量就是一個打工的。

03 未來 |

鄧紫棋這件事我相信也不是個例,只是鄧紫棋現在的確屬於一線藝人,其影響力已足夠大,除了自身的勇氣外,還有一大批聲援的歌迷作為後盾,足以讓她站出來捅破這層「醜陋」的紙,大白於天下。而其他小藝人呢?

話說回來,就算是音樂公司是真心為了幫助這些有歌手實現自己的音樂夢想,但蜂鳥公司的這些種種做法無疑給這個行業蒙上了一層陰影,蜂鳥外的藝人和自己公司之間的關系也可能會變得微妙起來,也許:

公司會想:

我培養這麼多年的藝人,會不會有一天也把我一紙訴狀送往法庭?

藝人會想:

我這麼勤勤懇懇的工作,會不會把我的名字收回去,不讓唱歌了?

當然,只是以我這般黑暗的心才可能揣摩出這般消極的電視劇劇情,但並不希望這樣的事情發生,畢竟鄧紫棋這樁糾紛還需要法律的判決。

鄧紫棋 Photo BY Web

整個音樂市場不應是過於傾斜的,而應有自我調整的能力,如果弱勢群體總不能爭取到自己應有權利,無異於劣幣驅逐良幣,優秀的創作者也難以湧現,優秀的作品自然也難以傳播於世。

最後想說,資本的大量湧入,說明這個產業市朝陽產業,而當資本大量的控制時,朝陽也終會變成夕陽。

相信,

正義也許會遲到,

但正義絕不缺席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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